(1)犯罪。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①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②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③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四个要素。
(2)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不仅不构成犯罪,而且受到法律的保护。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几个条件包括:必须是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不能针对第三人;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集体、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3)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
犯罪的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意表示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犯罪既遂: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判定犯罪是否既遂,应当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具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完全具备的,是既遂,未能完全具备的,则不是既遂。
(4)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故意犯罪应当具备以下三个要素:①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②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③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5)刑罚的种类。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属于主刑的刑种只能独立适用。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附加刑的各个刑种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另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