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文通过介绍、解说、阐述事物或事理,达到给人以知、教人以用的目的。因而,不管是对实体事物的说明,还是对抽象事物、事理的说明,都必须如实地反映事物和事理的本来面貌,作者必须采取完全冷静、理智和客观的态度,不能如记叙文那样带上对事物的感情倾向,或如议论文那样带上对事物的个人见解。总之,记叙文和议论文虽然也要求正确反映客观现实,但允许主观感情的抒发,主观认识的表达;而说明文则要求“不动声色”地将事物或事理说清,重在如实告知。所以,说明文在某种意义上较之记叙文和议论文,又是最讲“科学性”的文字。